这个时候,太初才发现,他根本不是一般的混元大罗金仙,他拥有半步天道的强大实力。
当初开天大劫爆发,盘古挥舞开天神斧从混沌宇宙海,杀到鎏金废墟带,从混沌太阳山,杀到污秽之地,中间连禁地都顺便平砍了好些。
整个混沌被杀的哀鸿遍野。
实力强大的不被砍死,就被砍伤,被迫闭关。
如今的混沌,能打的真不多,否则他不至于他一个中阶混沌神魔战力,就能carry全场!
半步天道之上是天道境界,称为高阶混沌神魔!
这些混沌神魔实力都极为强大,往往被大道列入三千神魔序列。
再往上就是半步大道。
这一境界的,被称为无上混沌神魔。
能够踏入混沌神魔极其稀少,当年盘古就是一位无上混沌神魔,不仅拥有三大混沌至宝,还将力之法则推陈出新,举一反三,成功晋级半步大道。
误入高阶混沌神魔画地为牢的闭关禁地,太初经历过不少悲伤和痛苦,最终他成功创出混沌禁地,不仅实力突飞猛进,还得到第一件混沌至宝——混沌之翼。
混沌之翼,是自由之翼,是无论现世还是虚拟,显世或者不显世,存在或者不存在,只要想象足够丰富,只要法力足够抵达心之所向的缥缈之地,就都可以抵达的穿梭至宝。
太初曾以此进入已经流逝的鸿蒙——被混沌取而代之的存在。
九死一生,回归混沌之后,他开启了混沌禁地挖坟掘墓之旅。
迄今为止,他平定的混沌禁地,没有一万,也有九千九百九十九个!
他的家底丰厚无比,不是鸿钧能比的。
打定主意,他直接和洪荒天道谈判。
天道没有自主意识,只有存在机制,不过也和生灵一样趋吉避凶,否则当初也不会有魔道之争。
正因为有这点,所以可以谈判。
“鸿钧给你什么好处,值得你这么帮他?”
天道:……
“行了,行了,你别说了!连昔日仇人都能弄来当代言人,我也当个代言人不过分吧?”
天道:……你别瞎说,鸿钧什么时候是我仇人了?我把他放眼里过吗?格局小了!还有,什么叫你也当个带盐人?我这代言人这么好当的吗?你知道鸿钧默默奉献了多少?
“行了,行了,别扯淡!我这半步天道十二重大圆满,距离天道境界也就临门一脚的事情,你还看不上?你真看不上?那我走了。”
天道:你等等!你看,鸿钧实力也不差是吧!
“是不差,已经混元大罗境金仙十重了!不过距离半步天道还有很长一条路要走。”
步入混元之后,一重境界一重天。
若是在洪荒之外,太初一个手指头就能碾死鸿钧。
天道自动过滤嘲讽,再次提议:鸿钧还有造化玉碟。
“残片而已!”太初心中不屑,能发挥混沌至宝多少威能?
天道:不过怎么样,那也是混沌至宝。
太初算是看明白了。
天道不见兔子不撒鹰,既希望能够和太初合作,又希望能得到好处。
目光斜睨鸿钧,太初突然有个想法。
“我可以拿出一件混沌至宝,但你得听我的!”
天道:行!
一见有好处,它立刻同意。
太初可没这么容易,就被它忽悠。
口说无凭,立字为证。
凡是都要讲究证据,说的再好听也没用。
只要留下证据,天道以后就不能耍赖。
已经一番唇枪舌战,彼此规定,太初拿出混沌至宝混沌珠,开辟出一方鸿蒙世界,与洪荒融合。天道将鸿钧踢出代言人序列,天道代言人有且只有太初一个,而且太初获得领导权。如果彼此意见相左,分道扬镳,那么太初获得洪荒一半主权。
混沌珠开辟出来的一方鸿蒙世界,就好比盘古刚刚开辟出来的洪荒。
与如今的鸿钧不可同日而语,但彼此位格是一样的。
这样算下来,也不算太初占便宜。
洪荒是纯粹的资方,而太初则是带资进组,不仅出资,还要出人。
天道引进代言人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的发展。
太初带资进组,也是股东,必然比鸿钧那个职业经理人尽心尽力。
至于一拍两散时,太初获得一半的洪荒主权,那真不算占便宜。
开辟混沌珠与洪荒融合,可以领洪荒位格晋升,是合则两利的事情,不能因为开辟的一方鸿蒙世界比较贫瘠,就去贬低存在的意义。
再加上太初这个一只脚踏进天道境界的强者,天道做这买卖真不算亏!
而且合道的好处,不是区区一半洪荒能比的,比阴阳双修还恐怖亿万倍、亿亿万倍……
不到实在没办法,估计谁也不想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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