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后。
这是一片原始森林,延绵不知几万里,看不到尽头。郁郁葱葱,蕴含喷薄生机。在原始森林的北方,虎伏着耸入云霄的雪山山脉。因为常年太阳烘晒的缘故,水雾宛如千万重水纱遮掩着这里,让此地更显神秘,仿佛深藏着不可公布于世的秘密。
直插苍穹的大树之间,蜿蜒着小肠一般的泥路,四周一片寂然,似乎谁敢打破这片宁静,必有灾祸来临。
泥路上,有两名成年男子,背着硕大棕褐色背包,鬼鬼祟祟状行走在一条泥路上,左顾右盼,三步一回头,很是谨慎。
“喂,我们真是走运,竟然来到幽冥绝地边缘地带,这可是奇事一件,以后说出去,铁定牛叉。”一个胖子极力压低声音道,他双手紧握这一把铁青色宽刀,圆成一个肉球的脑袋灵活转动,观察着四周一切,小眼睛里流露兴奋。
紧贴胖子背后的一人,体格健壮,肤色是健康古铜色,梳着小辫子,双手也拿着一把武器,刻有图画的斧钺,脚步小心翼翼的探路,生怕引起响动。他发出蚊子般的声音:“别吹牛了,我总感觉不对劲,我们进来的太轻松了,完全不是外人所言的那样恐怖致命。”
“切,肯定是谣传呗,一传十十传百的,搞得这里就成了无人区,我估计,这里定时埋了什么宝藏,然后有人不希望暴露,就说出此等谣言,嘿,我真是个天才。”胖子嘴皮子一刻也闲不住。
噼啪一声脆响,是胖子踩断了一根小枯树枝。胖子一动不动,迅速转头打量四周,确定没惹出麻烦,才松了口气。
“你跟我小心点,妈的,心脏病都被你吓出来了。”胖子身后的男子惊魂未定。
突然,一只黑油油的虫子头部从两人脚边的小洞探出,一双绿豆大的眼睛发出暗淡绿光。不出一秒,它又缩了回去。如临深渊的两人丝毫没有察觉到脚边的异动。
窸窸窣窣的声响传来,两人背对背,如临大敌扬起手中的武器四处挥舞,一副见谁杀谁的架势。
黑头黄肚的毒虫,一开始还只有一绺,在树干上爬行,像一根飘离的头发丝。但一眨眼的功夫,无数绺毒虫组成的黑线汇聚,不出片刻,竟如浪潮滚滚而来,红棕色的泥路,斑白的树干,阔大的绿叶,全都被黑黄相间的油性颜色绝对覆盖,毒爬动的声音汇聚,入决堤洪水将至,气势骇人。
这两人一动不动,呆若木鸡。胖子拿宽刀的手跟抖筛子似得,大汗淋漓,颤音问道:“咋整?”
而小辫子男人的反应,比胖子有过之而无不及,下档竟湿了一大片,发白的嘴唇抖了抖,一句话都说不上。
其实,小辫子男人有这反应也不奇怪,他看的书多,从一本《奇人异录》中,他见过这种虫子,名叫蚀骨虫,头小肚大,双眼发绿,能分泌强腐蚀性的剧毒液体,喜食肉,有极强的群居性,通常选择虫群出击。若常人不幸遇之,均尸骨无存,且是霎那之事。
轩辕琨出现在一颗极高大树中部一根树枝上,如今他已七岁,穿着灰绿色兽皮衣,一看便知,他已在这片丛林里生活很久。但他的肤色却是白净红润,一张可爱的脸蛋,一双眸子神采机灵。他背上背着一把古朴弓箭,腰间别有一把卷刃柴刀,打扮很有原始人的风范。
他看到不远处黑色浪潮般的虫群,以及被虫群包围的两人,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他啧了一声,在林间跳跃,如同野猴般灵活,很快,他就来到虫群集中地的一颗大树树梢。
轩辕琨利索从衣兜里掏出一个小陶罐,在空中倒出些许晶蓝色粉末。此粉末一出,蚀骨虫群像遇天敌,慌乱四散,呼吸之间,刚才气势骇人的虫群,一下子消失于林间,没了踪影。偌大森林,再度恢复开始的寂静。
两人跪在地上,浑身颤栗,刚才恐惧带来的后遗症开始发作。
轩辕琨嗖嗖几下,下了大树,走到两人的面前,看见他们扣进泥土的发白的手。
“两位大哥,快走吧,命最重要是不是?”轩辕琨声音清脆,带些含糊。
两人抬头,看到一身高不到一米四的孩童站在他两面前,正俯视他两。
“刚才是小兄弟你救了我们?”胖子努力恢复平静后,起身问道。
“是啊。”轩辕琨回道。
胖子看见轩辕琨一身打扮,大惊道:“难道你生活在这里?”
“有问题吗?”轩辕琨表示不解。
小辫子男人也起了身,啧啧称奇,不禁问道:“那小兄弟是怎么在这里生活的?多少年了?”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虽说他救了他两,但不代表他就信任他两。轩辕琨转头就走,话都懒得回。
“小兄弟别走啊,认识一下行吗?”小辫子男人挡住轩辕琨的去路,诚恳道。
“是啊是啊,毕竟是你救了我们,这可是救命之恩,我们怎么能连小兄弟你的名字都不知道了。”胖子在一旁帮衬道:“我叫王小朱,他叫李辨资。”
“好吧,我叫......”话说到这,轩辕琨突然感觉背脊一凉,危险的气息刺激了他的神经。他迅猛回头,双手接下一把宽刀。轩辕琨抬头一看,王小朱狰狞丑陋的脸让他胃液倒腾。
“为什么这么做?”轩辕琨心疼起刚才撒出去的粉末,那可是守一送给他的七岁生日礼物,一根九纹王兽火角犀的头角碾磨而成的粉末,在这个险象环生、各种猛禽凶兽随时出现的丛林,这个粉末尤为重要,一旦遭遇凶兽袭击,洒出粉末,大部分凶兽会因恐惧而撤退。这是等级上面的压制,处于王级别的野兽很是少见,更何况是王级中的顶级—九纹?但现在,轩辕琨使用了粉末,为的竟是两个白眼狼的安危。这让轩辕琨不知有多心疼他的“生日礼物。”
“小子,你竟然有如此大的力气,算我小瞧你了。”胖子轻蔑道,同时肌肉紧绷,使出最大力气。
宽刀在轩辕琨两掌中心,纹丝不动。
“小子,别乱动,给我老实点。”一把刻有图画的斧钺抵在轩辕琨的脖颈,轩辕琨只好作罢,举起双手,示意投降。
“为什么这么做?”
“为什么?小子,你还太嫩,这世上的道理你还不懂。人永远都只会为他的利益着想,关系感情不过是垫脚石而已。长或短说,你刚才是怎样驱赶虫群的,快说。”王小朱铁青色的宽刀架在轩辕琨的脖子上,厉声道。
“啧啧,说得妙啊。”轩辕琨只能苦笑。就王小朱所说的破道理,他用脚趾头就能说出比这现实一万倍的精辟理论出来。还说我嫩,我嫩你个大头鬼。轩辕琨心想。
“别贫嘴,快说。”李辫资沉声道。
轩辕琨眼珠子一转,计上心头,诚心十足道:“你们先把刀斧拿开,我拿一样东西给你们瞧瞧如何?”
“哦,料你也不敢打什么歪主意,否则知道后果。”李辫资凶狠道,说得同时,两人亮了亮手里的家伙。
真是蠢到家了。轩辕琨心想,脸上却微笑着,两个小酒窝出现在嘴角旁,煞是可爱。
他从衣兜里掏出一小陶罐,真诚对他们说:“这是原因所在,这里大部分野兽飞禽虫子等生物,都害怕陶罐里面的东西。”
“哟嚯,真的?还有这宝贝?”王小朱捧来小陶罐,急切想打开一探究竟。
“等等,此时不宜打开,因为刚才使用过一次。此物是有使用时间间隔的,间隔为十分钟。如果不按间隔时间使用,那么,除了第一次生效以外,其它无效,白白浪费。”轩辕琨一丝不紊道。
两人听后,认为合情合理。随后,两人目光火热,走向轩辕琨。
他两一致认为,这孩子不简单,身上肯定还有其他宝贝,或者实用之物。
轩辕琨嘴角勾起一股冷笑,右脚蹬地,力量爆发,幼小身体向前飞跃,继而伸手,拍落王小朱手上的陶罐,一团赤红如火的精血在空中洒出,浸入泥土。轩辕琨奔跑速度极快,顺势向前跑去,轻松逃离王小朱及李辫资的抓捕。他再攀爬几颗大树,很快不知影踪。
两人想去重新抓轩辕琨会来,回头一看,去发现轩辕琨消失在他们视野当中。他们又看了看地上的陶罐,感到惋惜。刚到手的宝贝能对他们对绝地森林进一步深入有莫大帮助,但好景太短,自然唏嘘不止。
一头身高三米的红毛巨猿,对天怒啸,露出粗长带钩的森白獠牙,在大树间飞奔起来。
一条水银浇铸般的超长蜈蚣,从一个布满青苔的岩石缝隙飞射而出,捅出一个大窟窿,扭动身体,快若闪电在茂盛草丛里移动。
刚才撤退的蚀骨虫群再次汇合成洪,奔涌而来。
附近几乎所有凶兽异物开始向王小朱和李辫资所在地火速移动,像闻到了诱人的味道,导致食欲大开,循着气味来源蜂拥而至。森林震颤不止,轰隆巨响不停,寂静彻底打破。
不出半分钟,王小朱及李辫资止步于此了,他们的肉身被突如其来的兽潮践踏成肉酱,接着又被蚀骨虫极速蚕食。连惨叫一声的机会都没有。
这便是绝地的险恶,轩辕琨在这里活了八年之久,自然了解,所以身上必须带有防身之物。刚才他给王小朱及李辫资的东西,其实是火角犀的精血。王兽精血,万兽夺之,因其涵纳海量天地精华与灵力,食之对晋升实力大有裨益。轩辕琨原打算,当他遇见某些解决不了的凶兽之时,才用之逃命。
“可怜的你遇上牛叉的我。对了,我还有一万米没跑完,我去,早饭估计赶不上了,呜呜......”轩辕琨说着跑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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