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第九十一世花无药的心愿,继承花无药冠绝凡俗的医术,和丰富海量的药物、药理知识。
这样一来,对于调查陈长生中毒之死,肯定有着至关重要的帮助。
但问题来了,如何完成花无药的心愿呢。
洪辰托腮,皱起眉头。
他才十岁。
开玩笑的说,可能连毛都没长齐,怎么摆脱童子之身呢?
“我继承了古三通的金刚不坏之身,虽然年纪只有十岁,但能力上肯定是没有问题的。”
“关键在于,我要对谁下手。”
洪辰的脑海中,第一瞬间闪过的是自家大小姐陈凝雪,然后是小家碧玉的红袖。
“不行不行,她们两个肯定不行。”
洪辰连忙摇头,把陈凝雪与红袖两个选项,从脑海中擦除。
按照继承系统对第九十一世的介绍,讲述了第九十一世花无药,为何终生童子身。
原来,花无药出生自大风王朝的富贵人家,本名也并非花无药,但天生不行。
连花无药请来多少天下名医,对花无药的毛病也是束手无策,所以花无药自嘲改名为“无药”。
无药可救的意思。
后来花无药为了医治自己的毛病,到处求学,学习医术。
久而久之,花无药见多识广,药理知识惊人,反倒戏剧化的成就了花无药后来的绝世医术。
唯独讽刺的是,哪怕花无药被称之为医道圣手,依旧是到死没能解决他的毛病。
洪辰默默心疼自己的第九十一世,决定一定要完成花无药的心愿。
“看来目前要完成花无药的心愿,只能去风月之地了。”
堂堂的大乾王朝,繁荣强盛,风花雪月自然少不了。
在最为繁华的王都,温柔乡更是数不胜数,确实是完成花无药心愿的去处。
只不过……
问题随即而来。
洪辰没钱!
呸,确切来说,是没有逛高档的风花雪月之地的钱。
之前洪辰在茶楼说书赚的钱,肯定不够用。
“嗯……”
“找自己前世的妹妹预支一下?”
洪辰捏着自己的下巴。
“不行不行!”
“要是凝雪知道了,我借钱去逛温柔乡,还不打死我?”
洪辰脑补出陈凝雪凶巴巴的样子。
嘛,陈凝雪未必打得过“最强淬体境”的洪辰就是了。
“而且我有洁癖,第一次肯定要交给处子。”
“王都的话,价格肯定不便宜!”
洪辰在脑袋里筹划一番,发现要实现花无药的愿望,还真要不少钱。
反正在茶楼说书赚得那点钱,是不够用的。
“哎,年纪轻轻才十岁的我,就要为钱而伤脑筋了。”
洪辰摇了摇头,暗自伤神。
就在这时,洪辰脑海灵光一现。
“我除去会说书,还可以卖字画啊。”
洪辰第九十七世程世美,乃是大夏王朝的状元,琴棋书画登峰造极,文采斐然。
他的一幅字画,千金难求!
洪辰继承了程世美的琴棋书画的造诣,否则写的字画,也不可能让陈管家如获珍宝。
洪辰打定主意,去卖字画赚钱!
“在写字画之前,自然要好得笔墨纸砚。对了,还要有个印章才行!”
洪辰收拾了一下身上钱财,然后出了神勇侯陈府,去大街上买笔墨纸砚。
顺便找人刻了两个印章。
一个印章底部四个字:文无第二。
一个印章底部四个字:红尘居士。
以后但凡洪辰写得字画,上面必定印上这么两个印章,作为标记,代表他的作品。
由于画画太耗费时间,洪辰为了节省时间,选择写字。
回头,洪辰在陈府的安宁苑,写了一幅“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然后写了一幅“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正在勤加练功的陈凝雪,压根不知道她的小书童在搞什么,进进出出,忙的不得了。
写好两幅字画,洪辰便心满意足的盖上两枚印章,吹干墨水,自我陶醉一番,又匆匆出门。
他要去王都最大的坊市,以高价把自己写的两幅字画卖掉。
于是,在繁华的坊市,可以看到一个长相可爱,只有十岁的孩童,摆摊卖字画。
卖得字画也只有两幅,少到可怜。
因为写得确实好,所以常有人驻足品读观看。
“字好,诗好,好好好!”
一个老者驻足观看,喜不胜收,忍不住问道:“小娃子,这是谁写得?”
洪辰说道:“我写的。”
“你写的!?”
老者和围观的路人,发出惊呼的声音。
一个小孩,竟然能够写出这一手绝妙的字画?
老者问道:“你多大啊?”
“十岁。”
洪辰很淡定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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