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死她,打死她——打死那个丑东西!”
狭窄的巷子里,一个惶恐的身影跌跌撞撞的跑着,看起来很瘦弱,风一吹就要倒下去的样子,像是一个女孩。她头戴斗笠,四周以白纱遮面,看不到真容。她背着一个红漆的大药箱子,跑得很吃力,让人忍不住想去扶她一把。
“快——她往那边跑了——”
几个流氓混混一路追来,手里握着石头,边跑边扔。
“哎呀,不好,前面没有路了——”
女孩瘦弱的身子一怔,望着前面的死胡同,不知如何是好。
“她在那里——”
一块石头飞了过来,她伸手去挡,那石头不偏不倚正好砸在她的手肘之上,好痛好痛!
“嗖嗖嗖——”又有几块石头飞了过来,她急忙躲闪,‘啪啪啪——’那些石头纷纷撞在了死胡同的墙壁上。
“嘿,把你的斗笠拿下来,让哥几个瞧瞧,你到底有多丑!”几个人堵住了巷子的出口,逐步向她围拢过去。
女孩瘦弱的身子连连后退,直到后背撞到了死胡同的墙上。白纱下一双如宝石般明亮的眼睛透着惊恐,望着向她逼近的混混。她瑟缩到墙角落里,两只手抓住头上的斗笠,就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那从斗笠上垂落下来的长长的白纱如玉莲的花瓣覆盖在她身上,孱弱的身体因为受惊而颤抖。她知道自己的脸有多丑多黑,她忘不了从小到大周围人惊愕、鄙夷、骇然的眼神。从记事起,她就带着斗笠,她最害怕别人看到她的脸,比任何事情都怕。正值豆蔻年华,其他的少女都对镜贴花黄,可是她的脸却黑如墨汁,连照一下镜子都难。一直以来深深的自卑感让她每时每刻都带着斗笠或蒙着白纱,无论在哪里,无论有人没人,她都不敢让自己的这张脸出现在光天化日之下。
“丑能丑到什么境界,老子还真他娘的好奇!”其中一个混混大摇大摆的走过去,正欲夺下女孩的斗笠,却只听‘啪’的一声,随着一枚石子的落地,那混混甩着手,痛得嗷嗷直叫。
怎么回事?其余的几个混混东张西望,只见一个玄衣少年骑马飞奔而来。
“啪啪啪——”又几枚石子飞了出去,又狠又准地打在那几个混混的脸上。
“哎呦!”他们捂着脸疼得一阵鬼叫,“哪里来的野小子!”
接近巷口玄衣的少年一个悬身从马上下来,长衫翻飞轻影飘,他几个箭步如蜻蜓点水般从混混的头顶掠过立在女孩的前面。他有一副壮实的身材,眉目之间轩昂磊落,只站在那里就有一股凛然的正气。他望着那几个混混,嘴角扬起不屑的笑意。
“天翌哥哥,你怎么来了……”女孩见到少年,油然欣喜,白纱下像绽开了一道阳光,声音也如出谷莺啼一般清脆动听起来。
“你你……你从哪来的?!”混混们后退几步,一个个鼻青脸肿,龇牙咧嘴。
玄衣少年不慌不忙的掏出了一个金色的虎头腰牌,上面刻着杨天翊三个字。
“啊,是虎头营的人!”混混们见着那腰牌吓了一跳,面面相觑,突然间脚底抹油,像耗子一样一溜烟开跑。传说中大名鼎鼎的虎头营可惹不起呀!那是云鼎国的一个特殊军事机构。每隔三年左太后都会从全国弱冠的男子中选拔人才进入充实。选拔要求非常之高,骑射必得是百步穿杨,身手必得是以一敌百。能进虎头营的人全部都是精英中的精英。而且这些精英全部由左太后亲自调令,来无影去无踪,杀人比踩死只蚂蚁还容易。
跟虎头营的人斗就是两个字,找死!能不跑嘛!只是一瞬间,混混们就没影了。
“尘儿,你没事吧。”见混混已经跑远,杨天翊转身去扶过女孩,女孩摇摇头,她摸了摸手肘,发现那里突然不痛了。
“尘儿,明天就是你及笄之日,你不在家里好好绣一身漂亮衣裳,跑出来干什么?”扬天翊有些嗔怪,少女的及笄之礼是一生中的大事,可是这丫头还到处乱跑,衣裳没有绣好,帕子还是雪白一片。本来说好乖乖呆在家里的,可是趁人不备又跑出去了,真是让人头痛。
女孩咧嘴一笑,“东巷的淳于大伯得了重病,我赶着去救他……”
杨天翊叹了口气,“出去也不说一声,你把咱爹都给气坏了。”他说着拿过女孩身上的大药箱子扔到了马背上,扶着女孩上马后自己也翻身上了马背。
“俗话说救人如救火,我没时间说,回去给爹他老人家赔不是就得了。”她坐在马背上,双手环着杨天翊的腰,嘴上耍贫,可眼里却暗暗浮动着伤悲,女孩及笄便是要出嫁,可是像她这样的面目又有谁敢娶她呢?她想当年她的亲生父母也是因为她的这张脸太可怖所以才抛弃她的吧?不然她又怎会成为杨太医的养女呢?
杨随尘啊杨随尘,你就是没人要!
再漂亮的衣服绣了有何用,穿在自己身上依然是别人的笑柄!
“不去及笄可以嘛……”她坐在杨天翊的身后,嘟哝着,声音极其轻微,像一只病恹恹的蚊子。
杨天翊的听力极佳,他很快就捕捉到了空气中的细微震动,随即快马加鞭,斩钉截铁地吐出了两个字:“不行!”
马儿飞奔,坐在马背上的随尘被颠得厉害,斗笠上的白纱拂过黑色的肌肤,她气得眼泪都快流出来了。十五年岁月匆匆过去,没有人喜欢她,所有人都鄙弃她,只有她的天翊哥哥一直陪伴她左右,让她不受欺凌不受嘲笑。若是没有人娶她是最好,可以永远和天翊哥哥在一起。但是他此刻说话如此坚决,看样子是巴不得自己早日嫁出去,他已经嫌她是个累赘了吧。
很快就到了杨氏医馆门口,二人下马。医馆里的药童正背着一筐用来入药的天宝花经过。
杨天翊顺手从筐里掏了一支天宝花塞到随尘手里,神秘兮兮地说道:“明天一定要去参加及笄之礼,我保证会有人娶你的。”
随尘接过那支天宝花,低着头,声音有些萎靡,“我长得不好看,不把别人吓走就已经不错了,还指望谁来娶我?”
杨天翌却笑起来,炯炯有神的眸子在阳光里煞是明媚,他扫量了一下随尘,说的话似乎是牛头不对马嘴但却别有深意:“尘儿,你看你手里的天宝花?种花之人欣赏天宝花的红白两色的美艳,而牧民却因为它茎叶有毒而赶着牲畜对它避而远之,称它为毒害。但天宝花还是天宝花,它依然在沙漠中坚强的绽放,并不会因为别人的摒弃或欣赏而改变自己的本质。”说着,他扶住随尘瘦弱的肩膀,那红白相间的天宝花称得他的笑容更加灿烂,“尘儿,你是一个好姑娘,不要因为别人对你的看法而影响自己。你要相信,总有一个男人会忘记你的容颜,爱上你的本真。”
听到这些话,随尘心里暖暖的,这个世界上也只有她的天翊哥哥最会安慰自己了。脑海里闪过这样一个念头,他会不会一如他所说来爱自己呢?想到这里她脸上有些发烧,正思量着该怎么开口来问他,却听到不远处一个娇滴滴的声音传来——
“天翊哥哥,天翊哥哥——”垂着马尾髻的少女雀跃着跑来——
杨天翊转身,那少女已经携住他的一只胳膊,“天翊哥哥,我在这儿等了你好久啦……”她着一袭桃粉色的裙衫,望着杨天翊欣喜万分,光洁的额头贴着金色的鹅黄,白里透红的脸蛋如水中芙蕖,倒是个出落得亭亭玉立的美人儿。
随尘的心凉了半截,又是那个春月!自打半年前,杨天翊从沙漠豺狼口中救下她,她就好像芳心暗许了。
“天翊哥哥,你累不累?”
“天翊哥哥你去哪里了?”
张口闭口都是天翊哥哥,似乎比自己还亲啊!随尘站在一旁,掉了一地的鸡皮疙瘩,不由对着春月这个不速之客直翻白眼。只是白纱遮住了她的面容,不然一张不断翻滚白色眼珠子的黑脸准能吓死春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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